我今天要說的,是關於歐洲女孩的故事
我遇過的歐洲女性朋友,都是在路上隨機遇見的,旅途上,飛機上,派對上,超市裡,圖書館。為什麼對歐洲男性朋友沒有特別印象,也許是因為他們無法被單一歸類為男孩 — -要不比我大十歲以上,不然就是小我約莫十歲。我的同齡層是空的。
五年前,Franziska是我在路邊遇見的女孩。她真的很美 — — 金髮碧眼,奧黛麗赫本的黑色小洋裝。她在星巴克時,排在我前面,而我不禁稱讚了她的黑色洋裝。她燦爛一笑說謝謝。
傍晚時我走去超市買東西,看見對面餐廳門口站著一個waitress — — 那不就是那天早上遇見的女孩嗎?
於是我走上去打招呼。她很驚喜地留下我的電話 — — 從此以後,開啟了一段有趣的友誼。
我因此認識了她媽媽,認識她奶奶,爺爺,家族,以及她的瑞士室友羅曼 — — 「我朋友都說他很帥,但是我想把機會留給你。反正你晚上來我家就對了。」
我差點暈倒。「這不就是相親嗎?我不要。」
「不行,你一直漂泊不定,如果你離開歐洲,我一定會很想念你,所以我需要幫妳找一個男朋友定下來。這樣如果你留在歐洲,我才能常常見到你。」
我說不要,但還是去了。結果被電暈的是我,羅曼先生簡直就是基努李維的金髮碧眼版。但是兩週後羅曼先生的爸爸去世了,我們再也沒見過面。但是是因為Franziska,所以我終於鼓起勇氣,會直白地表達對別人的欣賞,無論結果如何。
其後她開了五個小時的車,從斯圖加特到布魯塞爾 — — 我後來碩論實習的地方,去拜訪我。她在我的房間時,我睡得很安穩。非常非常安穩。她帶給我一種安心,堅定的感覺。
她坦白地說,自己來自一個富有的家族,爸爸是動畫公司的創辦人,在Florida有自己的房子,但是我們在逛超市時 — — 也是挑三揀四,並且自己打工賺錢,當waitress,當助教。我們並沒有因為出身不同而覺得特別不同。
然後我回到台灣。其後我們起了爭執,我也忘記為什麼了。然後我們失去了聯絡。再次見到她,是看見她在social media上宣布成立自己的公司,與麥特戴蒙合作。
我在心裡默默地高興。所有人都該值得這麼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