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 風知道的事
我很久沒有心境,就是單純讀一本書,而沒有匆忙地離開,不看時間。
Ray對我說過,他的媽媽從很年輕開始,就命令自己只准看商業書籍,不可以看小說。而他的媽媽,後來開了一間專司健康書籍的出版社。
但Ray非常愛看電影,同時是個犀利的商業顧問,年紀比我還小三四歲。和約翰一樣,都是我寫推薦信時求救的人。
他們都已經沒有時間看書看電影了,我仍然奢侈地做這件事。
所以我今天還在讀。我讀愛爾蘭,某部分是因為,我對愛爾蘭歌手Hozier的熱愛 — — — — 其中引用了大量但丁的詩,歐洲歷史,最後回到愛爾蘭歷史。
他以他的身形伸屈,需要出現在眾人面前時他並不掩飾,需要隱匿時便隱匿了三四年,興許創作,興許就是過上一段安靜地日子。他的臉與樣子讓我想起Duncan。
另外某部分是因為,我想挑一本舒心而不用一直思考的書,如果要思考,就好好的思考。「巴別塔學院」我讀了一章,便放棄了。科幻小說從來沒辦法挑起我的興趣 — — — 除非非常非常幽默好笑。連Assimov我都覺得無法讀下去,但Hitchhiker’s guide to the galaxy真的讓我在深夜,鄉下友人的床上,煨著藍色毯子感到無比寧靜,明早又是哈哈大笑的一天。今天先讀到這裡。
風知道的事,說的是愛爾蘭的歷史,地下反抗軍分裂與組織,與英國軍隊抗衡,和一個穿越時空的女人在曼哈頓生活,並回到爺爺的故鄉愛爾蘭,發現自己就是那個幾乎扭轉了所有人生命的女人。
我熱愛她身為作家,我熱愛她與情人的奔放的做愛方式,我喜歡她溫柔地跟自己的爺爺說話,我喜歡她從1970年來到1922年,小心翼翼告訴創造歷史的人們他們日後遇見什麼事。最後從水中消失,懷上了情人的孩子。
回到紐約的十一年後,她在回到故鄉時,在曼哈頓港邊散步,聽見有人在呼喊她的名字 — — — 竟然是她的情人,從曼哈頓的水中出現了。
我也喜歡愛爾蘭口音,與方言。在電影「the quiet girl」裡,賽特語的使用率越來越低,而我怎麼聽,都像瑞典語的翻版。又硬又捲。
很適合想要腦袋被娛樂,有一段美好故事的下午的一本書。